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市级机关,要走在前、作表率,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努力做学习贯彻的“第一方阵”和“最先一公里”。
2月23日下午,春节假期后第一个理论学习日,天津一中院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结合起来,汇编整理《学习参考》,组织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大家对照学习材料,或摘抄重点,或圈画金句,或畅谈体会,从重要讲话中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发展的殷切期望、对天津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思考如何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厚爱转化为强大精神动力、工作动力、发展动力。
刑一庭党支部书记苏庆松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深刻阐述了事关天津长远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擘画了崭新篇章,凝聚了奋进力量,深受鼓舞,深感责任重大。要不断深化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持续提升刑事案件审判质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作为专门审理商事案件的审判庭,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的重要要求,将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具体案件审理中,聚焦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坚持能动司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民二庭法官助理蒋卫蔚深有感触地说。
作为审判机关内设的司法政务部门,办公室承担着办文办会、督办协调等服务保障职能。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房健表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带着责任学,逐段逐条、逐字逐句深学细悟,把读与思、读与研、读与讲结合起来,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观察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自觉将法院各项工作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对标对表,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强大精神力量,落实到“三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中院还将采取读书班、专题党课、宣传宣讲等多种方式,持续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