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天津一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审议本院《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研究部署本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全体党组成员出席会议,二级高级法官、二级巡视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和市委工作部署,以良好的作风纪律确保公正严明司法,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成效体现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工作重点,通过读书班、培训轮训等方式,深化解读学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全体干警把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为言行准则。要紧密结合法院特点、工作实际,紧盯重点岗位、突出重点对象、解决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要始终坚持压实责任、确保实效,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强化督导落实。坚持党纪和审判两手抓、两促进,提高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的能力,以铁的纪律、严的规矩、实的行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