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一中院针对出租汽车换证期间运营行为的管理盲区问题,向市交通运输委发送司法建议,并受邀参加提升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报废更新工作效能研讨会。目前,本市大量出租汽车进入旧车报废更新阶段,为规范道路运营行为,维护乘客及车辆运营者的合法权利,一中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加强出租汽车管理,规范道路运营行为,推动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协同推进诉源治理。市交通运输委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邀请一中院与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市公安交管局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报废企业、出租汽车公司等多部门研讨座谈,共商共研优化出租汽车报废更新办证工作流程,提高车辆更新效率,为规范出租汽车换证期间运营行为提供有效路径,并对相关举措达成共识。此次司法建议的发出,立足于“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治理有效推动行业发展。一中院始终坚持司法审判职能,自觉把司法建议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进行职能延伸的重要抓手,以优质的司法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司法建议“小良方”,做实推动社会治理的“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