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一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研讨。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全院二级高级法官、二级巡视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武清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法委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精神,中心组成员和部门领导代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水平”主题,开展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法院工作的根本遵循,要坚持学深悟透、常学常思,切实学出政治忠诚、学出使命担当,学出创新推进工作的思路方法,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办理,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聚焦“十个坚持”、紧盯“四项突出风险”,发挥司法审判化解矛盾、明确规则、维护稳定、引领预期的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维护国家安全,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促进公平正义,着力保障高质量发展。要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实际出发,能动履职、公正司法,提高审判质效,以更高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