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京津冀燕山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联席会议暨环资审判研讨会在承德召开。燕山区域京津冀23家法院代表和专家学者出席,天津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季红带队应邀参加。
会议签订了《燕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积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协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燕山区域京津冀法院之间在价值目标、审判实务、裁判标准、审判资源和法治宣传等方面的协同配合,推动燕山生态环境区域治理体系建设。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周年之际,天津一中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发展合力,以环境司法专门化为抓手,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